為落實《民法典》的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將《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與《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合并、修改后,于2020年12月29日出臺了《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原司法解釋均被廢止。在2004年司法解釋的基礎上,現行司法解釋增加了“黑白合同”的認定、無效合同下的損失賠償、索賠期限的效力、實際施工人的代位權、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以及鑒定、反訴與抗辯的處理等規(guī)定。
2021年9月,中國建筑學會建筑經濟分會副理事長、北京采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高印立先生出版專著《規(guī)則與裁判——民法典下建設工程司法解釋適用與拓展》。該書立足工程法律的理論和實踐,以【條文主旨】和【條文精解】的方式對民法典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的條文進行了詳細解讀。在【深度研討】中,對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全面性、妥當性及有關疑難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和拓展。同時,在【實務判例】中列出了與條文相關的真實案例。這些案例均經過作者的精心縮編,既尊重案件事實,又短小精悍,增強了可讀性。對于作者有不同觀點的判例,還增加了【判例點評】的內容。
該書內容具有多個創(chuàng)新點。如:
??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的圍填海工程的合同效力;
??索賠期限的性質及“合理抗辯”的適用情形;
??工程合同本訴與反訴的類型化分析;
??工程案件中鑒定之舉證責任的類型化分析;
??多份合同無效情形下交叉履行時的工程款結算;
??民法典下實際施工人的代位權;
??新司法解釋下優(yōu)先受償權行使期限起算時間的類型化分析;
??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與其他權利的順位梳理等。
該書寫作期間,作者在《北京仲裁》《商事仲裁與調解》等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多篇。
作者簡介:高印立
高印立,北京采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高級顧問,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中國建筑學會建筑經濟分會副理事長,清華大學法律碩士聯合導師,北京建筑大學碩士生校外導師。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仲裁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石家莊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仲裁員?!吨袊蟀倏迫珪吠聊竟こ虒W科土木工程法規(guī)分支副主編,《建筑經濟》雜志編委,《建設工程法律評論》編委。著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實務與解析》(第一版、第二版),發(fā)表學術論文50余篇。曾任某中央企業(yè)常務副總法律顧問和某國有控股公司總裁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