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目前大宗材料等漲幅大,占用大量資金,合同約定變更的價款最終審計時調整。有沒有相關的規(guī)定可以在過程中申請進度款中支付調差款?
答:這個問題的核心在于材料調差款應該在進度款中支付還是應該在結算款中支付?!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2.4.2條規(guī)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進度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對應的金額;(2)根據(jù)第10條(變更)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7)根據(jù)合同約定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币话闱闆r下,材料的調差款在進度款中就應該支付了。
本案合同約定“變更的價款最終審計時調整”,材料調差與變更是兩回事,因此材料調差款仍然可以在進度款中主張支付。但如果專用條款中約定材料調差引起的費用增加在辦理工程結算時統(tǒng)一計算,由于該約定并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根據(jù)該生效合同約定當事人只能在竣工結算時統(tǒng)一計取。申請進度款時的工程量往往不是最準確的工程量,很多建設單位為了盡早支付財政撥款或者鼓勵施工單位施工會在前幾期的進度款撥付中盡量多給施工單位付款,過程中確定材料調差款并及時支付是現(xiàn)行建設工程施工領域的習慣做法,但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做出了特別的約定,該約定也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