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項目實行招投標,采取競爭機制,無論對選擇優(yōu)秀施工隊伍,還是降低工程造價,都起著積極作用,但從近幾年來我們對招標工程的結算審計中發(fā)現(xiàn),大多工程結算價與中標價存在很大偏差,本文對造成此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
一、 原因分析
1、建設單位少交規(guī)劃、設計、招投標等各種費用,在招投標中少報項目,然后通過變更增加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增加樓層、加寬、加大梁柱。我們審計的某單位宿舍樓,按四層招標,五層施工,不僅建筑面積增大,工程類別還因此發(fā)生變化,因樓層增加就增加了工程造價近40萬元,占中標價格的25%. 2、建設單位實行工程項目招標僅僅為了選擇優(yōu)秀施工隊伍,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缺乏重視,往往由于合同條款不明確,埋下結算價超交的隱患,多數(shù)情況下,合同中的結算方式約定為“中標價+工程設計變更及簽證”,結果是施工單位在工程變更簽證中混水摸魚,抬高工程造價。
3、設計圖紙粗糙,深度不夠,也是使結算價與中標價嚴重背后離的原因之一。有建設單位為了節(jié)省設計費的原因,選擇資質低,技術力量薄弱的設計單位設計圖紙,結果有的結構圖設計與建筑圖設計尺寸不一致,建筑做法說明不詳細,往往引起施工過程中變更,簽證增多,使得中標合同價流于形式,最終還是相當于按實結算。
4、施工過程中,工程量及追加項目都是由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監(jiān)理人員進行控制,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監(jiān)理人員為謀取私利與施工單位惡意串通以不同方式和理由簽證,給竣工結算留活口,人為增加了工程造價。
5、合同條款不規(guī)范,也給工程計價帶來隱患,合同條款不嚴肅不規(guī)范,給工程結算留下許多漏洞,也是工程造價高估冒算的重要原因,如我們審計過的某花園小區(qū)商住樓,招標后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價為單價包干合同,但合同同時規(guī)定發(fā)生變更按實結算,前后矛盾,結算時甲乙雙方引起了爭議,中標價失去了其本身的意義。
二、減少結算價與中標價偏差的幾點對策
1、建設單位應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認識,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規(guī)定的條款進行招標,不要圖一時之宜,為減少費用在招標中減少項目,其實由此引發(fā)的工程造價偏高的損失更大。
2、建設單位在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時,一定注意合同條款的約定,施工單位往往投標時承諾讓利,合同中的結算方式為“中標價+工程變更簽證×讓利”往往更能反映出建筑工程項目的實際價值,否則施工單位則在變更簽證部分作文章,最終造成結算價偏離中標價。
3、建設單位所選擇的設計單位,在信譽、設計水平、管理應能較好的滿足自己的要求,同時應加強與設計單位的聯(lián)系,注重設計方案的美觀性和適用性的同時,更要考慮經濟合理。使得招標時使用的圖紙項目齊全、經濟合理,盡可能地減少因設計原因造成的工程造價風險。
4、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fā)生工程洽商,建設單位應選派業(yè)務及政治素質高的人員進駐現(xiàn)場,建立保證有關部門資料完整的制度,對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要求,要隨時到施工現(xiàn)場測量驗證。并對勘察記錄隱蔽工程的工程量進行認真核實,為工程結算提供可靠依據(jù)。
5、建設單位應重視合同管理,合同價應控制在整個工程項目造價的90%以上,堅決杜絕簽訂不規(guī)范的合同條款,前后矛盾的合同條款,避免工程結算時與施工單位發(fā)生爭議,使得工程造價增加。
建設項目的經濟管理,需要各個部門的共同維護,設計部門要確保施工圖紙的設計深度,造價部門要提高標底的編制質量,內容要完整,建設單位要加強合同管理和施工過程中的索賠管理,我們審計部門,更要向全方位審計發(fā)展,從投資前期介入,協(xié)助建設單位進行造價控制,保證中標價與工程結算價基本銜接。
(來源:包頭市審計局)